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我沉寂了一段时间。Y(非第二名)是很久之前摇到的一个微友,工程监理,妻儿在老家。一天临睡前,他发来一段语音。随手一点,是他的歌声:“我好想你,好想你,却不露痕迹。我还踮着脚思念,我还任记忆盘旋,我还闭着眼流泪,我还装作无所谓。”他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?干嘛要唱出我的心声?他唱功了得,民间高手,真假音转换自如。我打出一行字:“走,唱歌去。”他回:“好。” 我们初次见面,单纯地唱了三个小时的歌,一度两人唱得抱头痛哭。我问他为什么哭?他说因为我哭了,他也觉得伤心。唱完他眼神灼灼地看着我:“你别回去了,换个地方……我们继续唱。”我岂能不知他的真意?我回避他的目光,说:“唱不动了,姐要回去休息,改天。” 我们成了歌友,时常去K歌。他的歌声有疗伤的作用,渐渐地我好了伤疤忘了疼。终于有一天唱罢,我们滚了床单。
他爱好踢足球,如今三十有五,周末经常和一帮同龄人踢球。他的风格刚猛,不同于唱歌般的柔情,前戏如蜻蜓点水,一带而过,紧接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“嗖”地一下掰开我的大长腿。能不能先来个高能预警?幸亏柔韧性卓越,否则我的韧带肯定遭殃。他急吼吼地插入,快速撞击,然后,然后就没有了。
他羞涩地抿嘴一笑:“第一次射门有点快。”我说:“还好,比秒射强多了。”他干咳了两声,躺下轻轻抱住我,在我耳边低声吟唱了起来。暖男情歌,让我的心情愉悦。第二次的时间明显加长,嘿咻的姿势也换了好几个,在我高潮的呻吟中他强力射门。后来他频繁和我联系,经常说“永远在一起”的话。
人是感情动物,日久生情,情不自禁。我想起第二名那句伤人的话,冷酷无情,却是一针见血。道理谁都懂,可动了真心,很难收放自如。一旦跨界,就会遍体鳞伤。某日在街头听到那首歌:“……随着你离去,快乐渺无音讯。随往事淡去,随梦境睡去,随麻痹的心逐渐远去。我好想你,好想你……”,我突然泪流满面,为Y,为第二名,也为我自己
【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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